经阳光学院智能建造学院团委审核,于2025年12月15日确定王海宇等6名同学为团组织推优对象,根据我校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规定,现公示如下:
2024 级建电1班 王海宇
2025级建电2班 孙家铭
2025级土木1班 段佳彤
2025级造价3班 朱金邦
2025级智造2班 黄佳雯
2025级土木专升本2班 林韩舒
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,即2025年12月15日—2025年12月19日,凡对确定上述同志为团组织推优对象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智能建造学院团委书记李雅雅老师反映,办公室工A506a,电话:17665110291。
共青团阳光学院智能建造学院学院委员会
2025年12月15日
扫描件_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团推优公示.pdf